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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课啦!法官专场:不正当竞争诉讼实务

近年来,由于互联网技术和产业发展迅猛,新的商业模式不断涌现,产业竞争愈演愈烈,各种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层出不穷。而2017年修改后的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针对若干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市场混淆、商业贿赂、虚假宣传、商业诋毁、侵犯商业秘密等类型化行为进行了相对细化的规定,如何厘清合法与非法,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的界限,明确企业经营行为的合规边界显得尤为重要。


在已过的一年里,Acelaw邀请了多位资深法官,分商标、专利、著作权、不正当竞争四个专题系统解读了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思路,得到了学员的高度好评



还记得去年高密度的课程内容、脑洞大开的小组介绍、激烈的课堂讨论、烧脑的模拟法庭吗?大家期待已久的知识产权法官专场又回来啦,讲师是那位你们最期待的资深法官!


先回顾一下去年的烧脑又愉快的现场氛围:















在Acelaw的课堂上,我们有来自五湖四海的优秀学员,四期知识产权课程,超110位优秀法律人参与,数十位优秀律师和自上汽通用、希尔顿、卓志集团、丹鸟物流、欧瑞莲、奥乐齐、杭州冒险元素等企业的法务参与其中,愉悦的交流氛围给课堂添加了新的角度和思路。


每期两天的高密度输入大家来不及休息,却纷纷表示还有很多内容想听,意犹未尽。在已过的时间里,我们充分收集了学员反馈,并结合修改后的《民事证据若干规定》的内容,筹备了2020年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诉讼专场。2019年的专场,内容上更着重于讲解案件的定性,2020年的课程,我们将在体系梳理的基础上,更多从举证质证的角度进行解读。各位新、老学员抓紧报名哦!



课程内容:


2019年不正当竞争诉讼专场
2020年不正当竞争诉讼专场
一、总则部分—一般条款要解及其延伸
(一)竞争语境下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核心主旨1. 承继与创新——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价值理念的比较与演进2. 一般条款中蕴含的司法判断3. 实践中“三位一体”的法益衡量架构4.“谦抑与扩张”—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专门法的功能定位及适用竞合
(二)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判断的新规则1. 权利与权益——禁止性规范的独特价值考量2. 竞争关系?行为法属性的必要舍弃3. 动态竞争思维背景下的裁判路径4. 多元法益损害的利益衡量与再平衡
(三)泛娱乐法中热点竞争纠纷的反思与透视1. 商品化权保护的裁判观点汇总与解析(作品名称、人物角色等)2.娱乐IP中的名称、包装、装潢的属性与归属保护3. 对娱乐IP中其他商业外观的初步探讨
二、分则部分
(一) 娱乐IP领域的仿冒1. 娱乐IP元素的可保护标准及其范围2.. “一定影响”的司法判断口径3. 相同、近似使用与误认、混淆4. 行为人的主观要素考察—擅用
(二) 娱乐IP领域的误导性宣传1.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变化——“引人误解”VS“虚假或引人误解”2. 要件化的标准及基本判断规则3. 误导后果及帮助行为4. 纠结的“泛主体”— 原告适格及赔偿责任
(三)商业诋毁的“罪”与“非罪”1. 裁判的基本规则及要件2. 常见的诋毁的手段、内容、损害及其对象3. 侵权警告的除外性制衡
(四)商业秘密保护1. 娱乐IP领域的商业秘密类型2. 商业秘密构成的要件判断—即“密点”的“证成”与“证伪”3. 法院对商业秘密的常规裁判思路4. 职工跳槽引发的商业秘密保护——“鼓励创新”VS“人才流动”5. 娱乐领域从业人员的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保护6. 损害赔偿的科学计算方法
(五)互联网竞争条款及其适用概述
一、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体系结构与基本取向(一)承继与创新——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价值理念的比较与演进(二)权利与权益——与知识产权专属权利的异同比较(三)竞争关系?行为法属性的必要“差别化”取舍二、分则部分(一)仿冒纠纷1. 商业标识元素的可保护条件及其范围2.“一定影响”的司法裁判口径3. 竞争关系的要件与可能误认、混淆的结果4. “擅用”=生产+销售?5.  仿冒条款中“其他”条款的规制实例(二)虚假宣传1.  从“引人误解”到“虚假或引人误解”的变化背后2.  虚假宣传的基本判断要件3.  误导后果及间接侵权4. “泛主体”对原告适格及法律责任的影响(从“携程案”到“房金所”案的启示)(三)商业诋毁1. 裁判基本规则、要件及与虚假宣传之间的竞合2. 常见诋毁的手段、内容、损害及其对象3. 侵权警告的除外性制衡4. 电商环境下的恶意投诉认定三、举证中的经验与技巧1、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举证要点2、《<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>征求意见稿》亮点解读四、总则部分— 一般条款要解及其延伸(一)一般条款的司法适用现状及趋势(二)价值取向or判断标准,谁才是解读商业道德内涵的“灵丹妙药”?(三)简而易行的“务实标准”——二项指征与三元叠加(四)“难以独当一面”的互联网条款及其司法实践(五)“大数据”领域的不正当竞争新动向(六)微视角下的“二选一”,电商平台的竞争法之困


课程收获




1、帮助学员系统学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件的法理、裁判思路;
2、帮助学员进一步理解法官思维,以更好应对法官发问、更有针对性的收集和整理证据、避免冗杂、没有重点的法庭陈述;
3、 帮助学员深度交流,以建立法务与法务、法务与律师之间的学习组织。


课程信息




时间:2020年8月1日-2日 两天
地点:上海
招生人数:30人(小班精品课,名额有限,抓紧报名)
早鸟价:4000元/人(7月27日恢复原价5000元/人)
三人团购价:3500元/人


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报名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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